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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015年06月03日 16:07  点击:[]

   关于组建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

为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成医〔201578号)(简称《章程》),决定成立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成医研指委”)和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章程》,院(系)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型,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基础医学院成立基础医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基础医学研指委);临床医学院成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临床专硕研指委”);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成立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药学专硕研指委”)。

院(系)三年招生总和预测量在100人以内者,设研指委委员5人;100-150人之间者,设研指委委员7人;150-200人之间者,设研指委委员9人;200人以上者,设研指委委员11人。

院(系)研指委设秘书1人。委员及秘书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方式详见《章程》。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1.请院(系)按照《章程》的要求,完成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选聘、任职和机构设置工作,并在本院(系)发文公布,于610日上午12:00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2. 院(系)研指委成立后,请尽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并向成医研指委推荐委员候选人,于610日上午12:00前向研究生处培养科报送《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

请基础医学研指委、临床专硕研指委和药学专硕研指委分别向成医研指委推荐3名、4名和3名委员候选人。院(系)研指委所推荐的成医研指委委员候选人中须含院(系)研指委主任。

3. 2015年9月1前,请各院(系)研指委根据《章程》第六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并在本院(系)发文公布,于915日上午12点前报成医研指委办公室备案。

附件:

1.《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成医〔201578号)

2.《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处

                                          2015年6月1

                 

 

附件1: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

成医〔20157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章程依据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精神,成立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成医研指委),院(系)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型,成立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为规范研指委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研究生培养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成医研指委,以及本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所在的院(系)研指委。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成医研指委的组织设置

(一)机构设置

成医研指委是在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主持下,组成研究生教育专门委员会,对本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研究、咨询、监督、指导和评议的学术组织机构。由11~1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由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2~3名,由本校熟悉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担任。委员选聘具备人才培养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的骨干研究生导师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部门、院(系)领导作为职务委员选聘。

研指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工作小组,明确委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

(二)委员选聘

院(系)从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向成医研指委推荐委员,经审核,由校长批准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委员如因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拟离校1年以上者,应向成医研指委提出书面离任申请,获批后1周内完成工作交接;若无故连续3次不出席应到会议,或无故不完成研指委分配的工作,或受到任何法律法规、党内、行政处罚者,经成医研指委会议全体表决可以终止其聘任。补充人选由相关院(系)推荐,经成医研指委审核后,由校长批准聘任。

(三)研指委办公室

成医研指委设办公室,与研究生处培养科合署办公。

第四条  成医研指委的主要职责

研指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专家督导专业原则,以增强本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科学性、培养环节的规范性和质量监控的有效性为主要工作目标,为学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智囊支持和决策依据。

(一)咨询与论证

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向性决策,提出咨询或论证意见,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审查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党政对提高本校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的精神和要求,审查有关管理工作文件。

(三)审定培养方案

根据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硕士专业学位要求,以及本校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标准,审定由院(系)提交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监控培养环节

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实施监控,如审查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审定课程体系,建立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检查重要培养环节的实施情况,开展本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等。

(五)研究生教育研究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针对本校研究生教育培养中具体问题开展研究。

六)其他职责或任务

审议研究生培养的相关问题,指导院(系)研指委工作,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有关研究生的任务等。

第五条  院(系)研指委的组织设置

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置院(系)研指委。基础医学院成立基础医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基础医学研指委),临床医学院成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临床专硕研指委”),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成立药学硕士专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药学专硕研指委”)。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参照此方式命名。

(一)   机构设置

院(系)研指委由5~11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担任;副主任1名,由本院(系)熟悉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担任。委员选聘人才培养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的骨干研究生导师担任(可跨学科吸收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专硕研指委委员应有一定比例的联合培养基地导师参加。院(系)研指委设秘书1人,原则上由院(系)研究生科科长兼任。

委员如因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拟离校1年以上者,应及时增补委员。若委员受到任何法律法规、党内、行政处罚,应及时取消委员资格。

(二)委员聘任

院(系)研指委委员由院(系)院长或系主任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需要调整研指委委员时,应及时做出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应及时调整研指委委员,并报成医研指委备案。)

(三)担任委员的基本条件

院(系)研指委委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熟悉研究生教育工作,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和责任心强。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强,具由国际化学术视野,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指导过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4.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参与研指委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院(系)研指委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审议院(系)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

1. 查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院(系)制(修)订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大纲等。

2. 组织制(修)订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

3. 建立毕业研究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机制,审议年度跟踪情况报告。

4. 审查院(系)拟提请成医研指委审议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年度《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5. 研究本院(系)研究生培养的其他有关质量问题,提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或纠正措施等。

(二)督导院(系)研究生培养过程

1.落实培养方案督导。 监督、检查所在院(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的执行及落实情况;检查、指导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2.课程教学督导。深入课堂,定期或随机对研究生课程进行随堂听课,检查所在院(系)课程安排的执行情况,检查课堂秩序及教学效果,并对所听课程的教学情况作总体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反馈意见。每学年每位委员听课不少于5学时;发现教学典型,向校研指委提出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的建议。

3.专业实践督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每学年每位委员督导次数不少于5人·次。

4. 中期考核督导。督导研究生中期考核过程,每学年每位委员参加不少于5人·次。

5. 学位论文督导。督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参加论文的开题和答辩等环节,每学年每位委员参加论文开题或论文答辩不少于5人·次。

6. 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成医研指委工作制度

(一)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制度

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成医研指委全体委员会议,议题内容包括:解读上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审议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制度;讨论分析本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尤其是教育管理、培养质量、学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措施;总结和部署研指委的具体工作;审议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的建议案等等。

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全体委员或部分委员会议。

(二)全体委员会会议表决制度

全体委员会会议,以成医研指委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为有效。对会议重要议题形成研指委决议时,须经全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按以下程序执行:

1.成医研指委主任确定全委会表决事项。

2.参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数为通过。

3.全委会会议表决结果当场宣布。

根据会议内容的相关性,可邀请校和院(系)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等人员列席会议,并充分发表意见,列席人员不参加会议表决。

(三)委员定点联系制度

成医研指委主任、副主任,须定点联系院(系)研指委,代表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调研、指导院(系)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具体情况。院(系),以及院(系)研指委,应当积极配合定点联系委员的工作。

第八条  院(系)研指委工作制度

(一)主任责任制。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包括召集会议、工作部署、统计工作量、总结工作等;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协助主任做好日常事务。

(二)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文件,了解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政策,掌握有关管理规定,交流和研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工作记录。

(三)工作登记制度。在检查、调研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与反馈,并做好文案登记。若遇问题特别重要、具有代表性或难以处置时,应及时向所在院(系)和校研指委报告。

(四)工作总结制度。每学年终,要形成对研究生培养的督导工作总结,重点提出改进该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具体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年终考核制。院(系)研指委负责对所属委员的个人考核。院(系)负责对所辖研指委进行考核。

第四章  研指委工作经费

第九条  研指委专项经费

学校设立研指委年度专项经费(由研究生处预算,并将学校审批的指标经费按成医研指委、院(系)研指委的划分结果报计财),保证研指委工作的正常开展。专项经费包括研指委工作经费、教学督导工作经费,成医研指委委员和院(系)研指委委员、教学督导专家的绩效经费等。

研指委年度专项经费由成医研指委主任,院(系)由院长或系主任审批开支报销。分配给临床医学院研指委的专项经费,经校领导批准后,学校计财划拨给临床医学院开支。

第五章    

第十条  审定与修订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如遇与上级有关精神不符,或者在实施过程程中确需修改时,研指委应当及时修订。

第十一条  解释与发布

本章程由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职务

学历

(学位)

专业及研究方向

联系电话

聘为硕导时间

备注

 

:成医XX教研室

 

 

 

 

 

 

 

 

 

 

 

:XX研究所

 

 

 

 

 

 

 

 

 

 

 

:XX医院

 

 

 

 

 

 

 

 

 

 

 

 

 

 

 

 

 

 

 

 

 

 

 

 

 

 

 

 

 

 

 

 

 

 

 

 

 

 

 

 

 

 

 

 

 

 

 

 

 

 

 

 

 

 

 

 

 

 

 

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上一条:关于成立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校级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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