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医〔2015〕89号
关于印发《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课程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部),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附属医院,机关各部(处):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试行)》经学院2015年第16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施行。
附件:《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试行)》
成 都 医 学 院
2015年6月15日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监控与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订本办法的依据
课程教学是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规范课程教学过程,有效实施课程教学质量的全面监控。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精神,结合本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监控与评价原则
坚持“质量导向、过程监控、综合评价、实事求是、体现实效”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第二章 课程教学计划
第三条 课程教学计划分级管理
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公共课(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由研究生处安排,一般在第1学期内完成教学和考试。专业课、专业外语课由院(系)安排落实,1-5学期内进行,第5学期完成考核。
每年6月上旬,研究生处培养科结合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生成下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任务,明确每门课程的总学时、周学时、课程组长。课程组长制订每门课程的教学计划,教材计划,明确每次课的上课内容及教师。院(系)应在每年6月底之前,将本院(系)下一学期开设的研究生公共课程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名称、授课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学进程等)、教材计划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第四条 教学计划的执行
教学计划确定后,必须按时开课。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授课教师时,必须在授课前7天向院(系)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符合要求的教师授课,并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授课教师按照课程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履行教学任务,不得自行更改、减缩学时。确需调整上课时间或地点,必须在上课前15天向院(系)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后变更。
第三章 研究生授课教师
第五条 课程组长负责制
研究生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授课教师在完成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研究生课程每门设课程组长1名和主讲教师,课程组长应对本门课程教学的全部环节负责。
第六条 授课教师的资质
课程组长应由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较长时间从事该领域教学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担任。主讲教师应当选派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学生评价教学效果好的研究生导师或其他教师担任。
第七条 授课任务的划分
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选修课程,由课程组长负责主讲,课程组长推荐选聘主讲教师讲授相关内容。根据需要可邀请校外教师或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课程教学活动。研究生专业课程、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应当由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成员讲授。
第八条 授课教师的职责
1.拟制教学大纲。新开课程由授课教师拟制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院(系)主管领导批准,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2.编选教学教材。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所需教材由课程组长于授课半年前提出,院(系)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所需教材由学校教材科订购。提倡和鼓励课程组长组织教学团队,根据自身的科研工作、业务工作实践积累,编写有特色的研究生课程教材、补充教材或讲义。
3.制订教学计划。研究生处下达教学任务后,授课教师应根据所任课班级的实际情况,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研究生处培养科。
4.编写教案与实施。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编写教案,认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授课任务,课程结束后完成课程总结。
5.成绩考核评定。认真做好所担任课程的成绩考核工作(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并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课程成绩管理的规定,及时做好成绩填报工作。
6.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导师和有关部门反映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和问题,主动地提出改进研究生教学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各种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 授课教师教学纪律
1.政治纪律。忠诚党和国家的研究生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树立正确的研究生教育理念,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2.授课准备。保证落实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保证教学效果。教师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得脱岗误课,使用多媒体教学者,应提前5~10分钟到教室调试设备。
3.调停课程。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托人代授课。确需临时调课、停课时,应提前向院(系)书面申请,并做好停课和调课安排,调整情况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因停课耽误的教学任务,教师应负责补课,不得擅自减少学时,降低质量要求。
4.违纪处置。教学过程中,如因授课教师原因出现的教学不良后果,应及时追究授课教师的责任。不良后果情节较轻者,院(系)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情节较重者,停止其授课资格并予以校内通报,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事故者,按学校教学事故程序处理。
第四章 研究生授课基本要求
第十条 课程教学授课
1.课前的准备。(1)分析学生情况:授课前教师应对研究生进行认真分析,诊断性评价,主要了解、鉴定授课对象的学习准备,学习期望,基础素质等,为针对性实施教学提供参考。(2)大纲和计划:授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大纲中要求讲授的教学内容。如果授课教师认为确需调整教学内容,应由课程组长提交书面申请,报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并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3)教案的编写:教师在把握课程的知识体系,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准备教案。教案应体现对教学内容的组织、重难点的处理和对教学方法的设计,同时应根据学科发展和不同专业的教学需求,以及学生的实际水平,及时补充、修改教案,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适用性。
2.课程讲授要求。(1)准确把握教学起点,教学内容应具备研究生教学应有的深度和难度,学科前沿类课程每年至少有 20%的内容更新。(2)讲授内容准确、熟练,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条理清晰,不允许出现科学性错误。注重启发性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培养学生敏锐的科研意识和对科学问题的基本理解能力。(3)鼓励研究型教学方式,积极研究和探讨适合研究生的教学方法,可根据需要开展专题性的课堂研讨。(4)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5)注重学风建设,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严格学生的考勤、考评。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作业
1.课程教学作业的质量。授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及课程特点设计布置作业,做到目的明确,数量适中,难度适当,形式多样,以设计性作业为主。
2.课程教学作业的批改。授课教师应认真批改、讲评学生完成的作业并及时返回,对学生作业的辅导和答疑,要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课程教学作业的完成情况,作为课程教学考核的组成部分,计入学生课程学习的平时考核成绩。
3.课程教学作业的分析。授课教师通过批改、分析研究生提交的作业情况,查找教学过程中的“差、漏、缺”,并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弥补。对抄袭作业者,应于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课程教学考核
1.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试卷命制、考核方式、成绩记载,参见《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及成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提倡课程组长和相关授课教师,根据设置课程的特点、研究生个性化教育的特点,探索不同形式的课程教学考试和成绩评定方式。考试过程必须严肃考纪,监考人员认真填写监考记录。
2.课程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课程组长组织授课教师团队集体完成评判课程考试试卷工作,评卷过程应严格评卷标准,严守评卷纪律,杜绝评卷过程发生不正当行为。10个工作日内授课教师在网上录入并提交公布成绩,并将课程组长签名的纸质版成绩单提交院(系)审签后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存档。
3.课程教学工作结束后,授课教师应认真做好课程教学工作的“终结性评价”,具体要求见本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研究生课程教学督导
第十三条 研究生教学工作督导组
成立“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督导组由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 督导专家的选聘
1.督导专家聘任基本条件。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德高望重,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有丰富的研究生教学和指导经验;具有教授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
2.督导组专家的聘任。督导专家由学校统一聘任。研究生处负责具体选聘,报分管校长批准。督导组成员3-5名,设组长1名,每届任期3年,聘任期满,工作负责、身体健康者可以续聘。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可提前解聘或辞聘。
第十五条 督导组工作职责
督导组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领导下,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研究、教学的日常检查与评估工作,协助研究生处进行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提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建设方面的建议,为研究生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课程教学工作督导。 督导专家应深入研究生课程教学第一线,检查教学质量,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有关信息:①了解研究生课程安排的具体执行情况,检查有无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出现。检查研究生能否按时到课,到课率如何,如实反映研究生学风、教风。②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是否按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教学,如课程信息量是否饱满等,给出客观评价。③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协助教师改进教学、提高质量。对有争议的课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听课巡查,给出客观评价和建议。
2.导师指导工作督导。通过参与学校或院(系)组织的研究生公开活动等途径,对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评估。
3.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如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等存在的不足,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作专题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根据工作职责的内涵,研究生教学工作督导组每学期给研究生处提供1-2份“研究生教学工作督导报告”或实用性较强的研究报告。
第十六条 督导工作方式和要求
1.工作方式。每学期初,督导组组长组织召开督导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督导专家按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工作,并填写《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手册》,重点记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每学期中期,召开中期督导工作会。每学期期末,每位督导专家须向研究生处提交一份督导工作总结报告,提出改进研究生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督导组专家应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掌握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情况,如通过随堂听课、查看任课教师教案、访谈学生了解课程教学情况;通过座谈、个别访谈,调阅实验记录、实践环节记录等方式了解导师指导情况。通过导师、研究生座谈会,讲评研究生培养质量情况。
2.意见反馈。督导专家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院(系)、研究生处交换意见。相关单位应及时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3.工作要求。督导专家应牢固树立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意识,坚守认真负责和独立工作的督导操守,坚持实事求是、秉公评价的督导原则开展督导工作。
第十七条 督导经费
教学督导经费在“研指委年度专项经费”中支出,经费包括教学督导工作经费、教学督导专家的绩效经费等两个部分。督导工作经费按财务报销办法执行,督导专家绩效经费按每年督导专家组成员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计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折合研究生教学课时,按研究生教学酬金标准发放相应的教学督导专家绩效经费。
第六章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第十八条 课程教学评价的职能机构
1.研究生处的职责。在主管研究生教育校长的领导下,研究生处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工作。研究生处培养科是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设计评价方案、聘请教学督导专家、总结各层级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并形成课程教学年度质量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2.院(系)的职责。在院(系)主管研究生教育领导的组织下,由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鼓励支持院(系)根据不同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开展旨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
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以本校制定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和《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通过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不断优化研究生课程设置,使不同类型研究生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不断增强授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责任心,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不断促进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主动性,提高研究生获取基础知识和系统知识的能力。
第二十条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由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构成。
(一)诊断性评价。授课前实施的诊断性评价,其目的是为针对性实施教学提供参考。
1.授课教师主要了解、鉴定授课研究生的学习准备、学习期望,基础素质等。
2.院(系)检查课程教学准备情况(教材、教学大纲、教案等)。
(二)形成性评价。授课过程中实施的形成性评价,其目的是改进和完善教学过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1.教师评价。教师通过记分作业、教学实践活动、课堂学习、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笔记等形式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记录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表现及进展情况,做到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效果四方面考核兼顾,并将形成性评价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在每学期教学中期,课程组长填写《研究生课程中期教学检查表》,收集该门课程的教学运行、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意见及建议,并适时调整和改进教学。
2.督导专家评价。督导专家深入课程教学一线,以随堂听课、与授课教师和学生交流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教师的教学过程做出恰当的评估和评判。
3.学生评价。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要自我评价,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自己的不足,监控自己的发展,并在这个过程中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提高自我认识的能力,在得到个人反馈信息后,明确改进方向,积极开展自主学习。研究生通过评教、汇报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价,研究生评教应从教师投入、教学控制、产出质量等方面来进行客观评价。
4.管理人员评教。
(1)研究生处每学期不定期组织教学管理人员检查研究生课程授课情况,包括上课教师到岗、学生出勤、学时数保障等问题。对于有异常情况的课程告知院(系),由院(系)通知授课教师整改并作出情况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审核。
(2)研究生处每学期组织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每门课程进行自查,填写《研究生课程中期教学检查表》;院(系)负责收集所开课程的《研究生课程中期教学检查表》,召开授课教师、学生座谈会,收集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课程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写出书面中期教学检查总结(重点是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并将每门课程的中期教学检查表和院(系)中期教学检查总结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召开每门课程的课代表会议,收集同学们对每门课程的直接意见和建议,研究生处根据每门课程的自查、院(系)的总结,课代表座谈会的内容等汇总情况后撰写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情况简报,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授课教师根据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过程。
(三)终结性评价。课程教学结束阶段实施的终结性评价,其目的是以设定的课程教学目标为基准,评价达成目标的程度,重点是评价课程教学效果。
1.授课教师评价。授课教师通过分析平时考核、课终考试成绩,吸收学生对课程教学的评价意见,总结分析和评价学生掌握课程学习的程度、整体教学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形成课程教学终结性评价书面报告,并填写《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课程教学总结表》交院(系),院(系)汇总后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2.研究生评价。课程结束后,研究生对每门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评分。从教师履职、课前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教,填写《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评价考核表》,对所学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并打分。
3.督导专家评价。督导专家应对重要课程的教学提出评价性意见。
4.管理人员评价。研究生处和院(系)汇总每门课程教学总结和研究生评教、评分情况,反馈给课程组长,以改进和优化下一学期或学年的课程教学。
(四)课程教学质量报告。①研究生处按学年度提出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在有关信息平台公示。②院(系)按学期和年级公布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修订
院(系)可依据本办法的精神制订实施细则。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与上级相关规定不符、可行性不够,或者督导专家建议修改等情况,研究生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二十二条 解释与发布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院研〔2013〕112号)文件。
抄送:院领导。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