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医〔2015〕78号
关于印发《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章程》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经学院2015年第15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施行。
附件:《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
成 都 医 学 院
2015年6月1日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章程依据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精神,成立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成医研指委”),院(系)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型,成立院(系)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为规范研指委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研究生培养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成医研指委,以及本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型所在的院(系)研指委。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成医研指委的组织设置
(一)机构设置
成医研指委是在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主持下,组成研究生教育专门委员会,对本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研究、咨询、监督、指导和评议的学术组织机构。由11~1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由学校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2~3名,由本校熟悉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担任。委员选聘具备人才培养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的骨干研究生导师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部门、院(系)领导作为职务委员选聘。
研指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工作小组,明确委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
(二)委员选聘
院(系)从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向成医研指委推荐委员,经审核,由校长批准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委员如因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拟离校1年以上者,应向成医研指委提出书面离任申请,获批后1周内完成工作交接;若无故连续3次不出席应到会议,或无故不完成研指委分配的工作,或受到任何法律法规、党内、行政处罚者,经成医研指委会议全体表决可以终止其聘任。补充人选由相关院(系)推荐,经成医研指委审核后,由校长批准聘任。
(三)研指委办公室
成医研指委设办公室,与研究生处培养科合署办公。
第四条 成医研指委的主要职责
研指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专家督导专业”原则,以增强本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科学性、培养环节的规范性和质量监控的有效性为主要工作目标,为学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智囊支持和决策依据。
(一)咨询与论证
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向性决策,提出咨询或论证意见,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审查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党政对提高本校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的精神和要求,审查有关管理工作文件。
(三)审定培养方案
根据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硕士专业学位要求,以及本校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标准,审定由院(系)提交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监控培养环节
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实施监控,如审查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审定课程体系,建立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检查重要培养环节的实施情况,开展本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等。
(五)研究生教育研究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针对本校研究生教育培养中具体问题开展研究。
(六)其他职责或任务
审议研究生培养的相关问题,指导院(系)研指委工作,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有关研究生的任务等。
第五条 院(系)研指委的组织设置
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置院(系)研指委。基础医学院成立基础医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基础医学研指委”),临床医学院成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临床专硕研指委”),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成立药学硕士专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简称“药学专硕研指委”)。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参照此方式命名。
(一)机构设置
院(系)研指委由5~11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担任;副主任1名,由本院(系)熟悉研究生教育的专家担任。委员选聘人才培养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的骨干研究生导师担任(可跨学科吸收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专硕研指委委员应有一定比例的联合培养基地导师参加。院(系)研指委设秘书1人,原则上由院(系)研究生科科长兼任。
委员如因工作调动、学习等原因,拟离校1年以上者,应及时增补委员。若委员受到任何法律法规、党内、行政处罚,应及时取消委员资格。
(二)委员聘任
院(系)研指委委员由院(系)院长或系主任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需要调整研指委委员时,应及时做出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应及时调整研指委委员,并报成医研指委备案。)
(三)担任委员的基本条件
院(系)研指委委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熟悉研究生教育工作,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和责任心强。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强,具由国际化学术视野,善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承担过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指导过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4.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参与研指委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院(系)研指委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审议院(系)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
1. 审查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院(系)制(修)订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大纲等。
2. 组织制(修)订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
3. 建立毕业研究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机制,审议年度跟踪情况报告。
4. 审查院(系)拟提请成医研指委审议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年度《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5. 研究本院(系)研究生培养的其他有关质量问题,提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或纠正措施等。
(二)督导院(系)研究生培养过程
1.落实培养方案督导。 监督、检查所在院(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的执行及落实情况;检查、指导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2.课程教学督导。深入课堂,定期或随机对研究生课程进行随堂听课,检查所在院(系)课程安排的执行情况,检查课堂秩序及教学效果,并对所听课程的教学情况作总体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反馈意见。每学年每位委员听课不少于5学时;发现教学典型,向校研指委提出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优秀教学成果的建议。
3.专业实践督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定期或随机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每学年每位委员督导次数不少于5人·次。
4. 中期考核督导。督导研究生中期考核过程,每学年每位委员参加不少于5人·次。
5. 学位论文督导。督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参加论文的开题和答辩等环节,每学年每位委员参加论文开题或论文答辩不少于5人·次。
6. 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成医研指委工作制度
(一)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制度
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成医研指委全体委员会议,议题内容包括:解读上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审议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制度;讨论分析本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尤其是教育管理、培养质量、学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措施;总结和部署研指委的具体工作;审议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的建议案等等。
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全体委员或部分委员会议。
(二)全体委员会会议表决制度
全体委员会会议,以成医研指委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到会为有效。对会议重要议题形成研指委决议时,须经全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按以下程序执行:
1.成医研指委主任确定全委会表决事项。
2.参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数为通过。
3.全委会会议表决结果当场宣布。
根据会议内容的相关性,可邀请校和院(系)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等人员列席会议,并充分发表意见,列席人员不参加会议表决。
(三)委员定点联系制度
成医研指委主任、副主任,须定点联系院(系)研指委,代表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调研、指导院(系)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具体情况。院(系),以及院(系)研指委,应当积极配合定点联系委员的工作。
第八条 院(系)研指委工作制度
(一)主任责任制。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包括召集会议、工作部署、统计工作量、总结工作等;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秘书协助主任做好日常事务。
(二)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文件,了解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政策,掌握有关管理规定,交流和研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工作记录。
(三)工作登记制度。在检查、调研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与反馈,并做好文案登记。若遇问题特别重要、具有代表性或难以处置时,应及时向所在院(系)和校研指委报告。
(四)工作总结制度。每学年终,要形成对研究生培养的督导工作总结,重点提出改进该学科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具体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年终考核制。院(系)研指委负责对所属委员的个人考核。院(系)负责对所辖研指委进行考核。
第四章 研指委工作经费
第九条 研指委专项经费
学校设立研指委年度专项经费(由研究生处预算,并将学校审批的指标经费按成医研指委、院(系)研指委的划分结果报计财),保证研指委工作的正常开展。专项经费包括研指委工作经费、教学督导工作经费,成医研指委委员和院(系)研指委委员、教学督导专家的绩效经费等。
研指委年度专项经费由成医研指委主任,院(系)由院长或系主任审批开支报销。分配给临床医学院研指委的专项经费,经校领导批准后,学校计财划拨给临床医学院开支。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审定与修订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如遇与上级有关精神不符,或者在实施过程程中确需修改时,研指委应当及时修订。
第十一条 解释与发布
本章程由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院领导。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