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机关各部(处):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经学院2014年第29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施行。
附件:《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成 都 医 学 院
2014年12月31日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工作信息公开,严明招生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招收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本院硕士学位授权点,按年度计划实施研究生招生。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研究生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生、本科毕业以及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招生对象的具体要求,执行当年国家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发的文件精神和规定。本院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 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由学院按研究生招生复试程序进行(含推免生的复试)。
第二章 研究生招生组织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者,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解释招生政策、申请招生计划,拟制招生简章;按程序组织培养单位(院系)进行招生宣传,并建立畅通的招生咨询渠道;组织有关单位拟制自命题;组织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负责按程序、质量标准、招生原则进行研究生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院系招生培养单位,应制订当年本院系招生工作的具体方案,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5人以上组成),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等的考核。
第九条 招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第三章 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十条 研究生招生简章。本院的研究生招生简章,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外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主要包括学院和招生院系简介、招生录取说明、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其它必需的内容。
第十一条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是招生简章的核心内容,由研究生培养院系制订。编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具体要求:学术学位专业按学科(类别)招生,专业学位专业按专业(领域)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设置方向,应尽可能采用学科术语,其命名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从“结构、优势、特色和服务”等4个方面考量:
1. 结构合理。设置的研究方向,应当是一级学科下归属的各二级学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与二级学科具有明晰的对应关系,应具有明确的学术范围。每个专业/类别(领域)之下,设置的研究方向数目适当。
2. 优势突出。设置的研究方向,应保证在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实践基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符合本院学科建设的布局和发展方向,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
3. 特色鲜明。设置的研究方向,应保证该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具有或保持学科特色,或者具有潜在的明显特色,学科特色能通过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其成果中得到较好反映。
4. 服务明确。设置的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社会应用价值,能够服务于健康事业,或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的发展。
第十二条 专业方向列名导师。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须按研究方向编列导师(团队)。列名的导师,应是学院遴选的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第十三条 研究生招生名额。本院当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招生录取过程中,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根据报考本院考生的考试情况,适当调剂相关专业的招生数。
第十四条 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攻读本院研究生的考生,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必须符合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条件或要求。
5.学院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条件,应当在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 研究生招生类型。本院招收统考生,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本院。
第十六条 研究生招生报名程序。根据国家研究生招生现行制度规定,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考点)确认的程序。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如实在网上报名。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正反打印,不得涂改。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现役军人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点(与网报时的报考点一致)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摄像、缴费、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
如遇国家研究生招生报名的程序要求发生变化,以当年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 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报考本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进行。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和符合国家录取政策并申请调剂到学院的考生进入复试。
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执行《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办法》(院研〔2014〕176号)。
第十八条 研究生收费政策。研究生培养费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研究生住宿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以当年本院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 研究生就业。录取为定向培养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第四章 推荐免试生招生
第二十条 研究生招生对象(条件)。考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接收专业和人数。学院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计划,详见当年《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二条 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考生应向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加盖考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如有)1份。
第二十三条 推免生申请办法。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申报进行。本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本院参加差额复试。
第二十四条 推免生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包括体检、外语听力和应用能力测试、专家小组面试等,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本科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申请者的外语口语等能力考核。
第二十五条 推免生的录取。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本院拟招收推免生确定录取名单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最终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第五章 研究生招生复试
第二十六条 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根据当年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制订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经学院批准后于复试前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本院校园网站发布。招生院系根据学院当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详实的实施办法。
复试工作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调剂、注意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院系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办法)。研究生招生院系根据学院当年发布的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和有关通知精神,制订“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复试小组、复试注意事项等。实施方案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备案。
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的复试实施方案组织组织研究生复试。
第二十八条 复试工作小组。招生院系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小组。招生专业(方向)较多的院系,可以成立多个面试小组,但必须统一面试标准。
面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院系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面试小组成员。外语面试小组成员,由公共外语教师和研究生导师组成。院系应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面试记录应由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九条 面试环境要求。招生院系合理设置面试场所,规范布置考场,营造有利于考生临场发挥的良好面试环境,确保面试考场的良好秩序。
第三十条 命制复试试题。招生院系按照学院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统一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备案。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复试笔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涉密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复试笔试试卷进行密封评阅。
第三十一条 申请调剂到本院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和本院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的要求。本院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本院当年发布的要求为准。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
第三十二条 确定参加复试的条件与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获得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复试,不及时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第三十三条 复试时间。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在国家当年划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后,具体时间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院系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 复试验证。考生复试报到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招生院系严格审查复试考生报考资格,查验毕业证书和学生证书原件,运用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同时,对查验情况书面登记并与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有验证人签名)一并存档。不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第三十五条 复试内容及要求。研究生招生复试应当对考生进行比较全面的考查考核,从而评价考生的基本能力素质和培养发展潜力。
1.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三十六条 复试方式与要求。复试一般分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外语能力测试、导师组面试、心理测试。
1. 考生笔试。主要对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详见当年《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加试不合格者(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2. 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相关专业外语的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情况,从外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测试。相关专业外语由导师组面试时考核,公共外语能力由外语面试小组考核。
3. 导师组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导师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复试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原则上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4. 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时一并测试考核。
5. 心理测试。所有参加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均应接受心理测试。
第三十七条 复试名额及成绩。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名额,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按1:1.2. 复试成绩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70分,面试占100分,外语能力(听说能力)占30分。各复试小组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
第三十八条 复试体检。招生院系组织学生在本院指定的符合要求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
第三十九条 招生院系于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复试登记表留院系存档。
第四十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才”的原则。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结合政治思想素质表现、本人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复试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一条 经本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到招生院系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办理或不及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权利。
第四十二条 录取调档。录取为非定向考生,必须接受本院调阅其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应届生可先由考生所在高校的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四十三条 复试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国家及四川省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以及本院校园网上公开有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材料信息,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招生。
第四十四条 复试复议办法。参加本院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如果对复试环节有异议,考生可以向学院书面申诉或投诉,学院应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或投诉,学院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复核的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六章 研究生录取报到
第四十五条 研究生处根据学院当年实际情况,制订研究生新生报到方案,招生院系根据学院新生报到方案,制订本院系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六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须按照本院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院系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最终新生入学报到名单由招生院系上报研究生处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第四十七条 新生报到入学审查。新生报到入学时,招生院系对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审查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入学后,招生院系对所有的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新生入学体检。新生入学时,招生院系组织新生在本院指定的符合要求的医院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如与研究生招生当年的上级政策规定不符,执行上级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院领导。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印发